兰舍用法律武器应对“宁夏消协比较试验”事件

    2019年12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准备装修、正在装修的人注意了!这份硅藻泥比较试验结果通报请你收好》的文章,截至目前,此文章已引发一系列网络转载,并有不良媒体为谋求私利使用耸人听闻的标题误导消费者,对兰舍品牌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兰舍对文中公布的检测数据有异议,不认可。2020年1月13日,兰舍公司总经理柴玉石、西北大区经理张佳维亲赴宁夏,向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提出了《复议申请》,要求如下:


    1、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此次硅藻泥产品比较试验抽样程序中违反《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工作规范》中第十三、十四、十九、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的行为提出行政复议。


    2、要求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抽检留样的兰舍产品进行复检(要求见证检验)。


    3、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结合复检结果发布公正性报道。


    事实及理由:2019年10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宁夏消协)委托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仕益)对市面上销售的兰舍硅藻泥进行比较试验,比较试验结果为VOC含量“1.7g/kg”(我方不认可此结果)。


    经与宁夏消协沟通后,宁夏消协撤销公众号文章,消除影响,宁夏消协与重庆仕益沟通,同意我司与重庆仕益将复检材料共同送至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进行复检,但我司人员到重庆后,重庆仕益以搬家为由拒给复检原材料。我司人员在重庆协调三天,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复检原材料,也不同意与我方一起复检(我方怀疑,此前出据的检测报告数据为肆意捏造)。


    兰舍十年,大小检测数百次从未出现过VOC超标问题。兰舍对自己的产品充满信心,欢迎广大机构和消费者监督、抽检。对于歪曲事实、断章取义,借以抹黑和诋毁兰舍声誉的不法行为,兰舍将坚决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强制标准)GB 18581-2001溶剂型木器漆涂料中硝基漆类VOC限量标准为750g/L ,GB 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乳胶漆等水性墙面涂料VOC≤120g/L即为合格产品,欧盟之花认证标准VOC≤15g/L,硅藻泥VOC含量远远低于国家标准,是健康环保的墙面涂料!


    对引发本次事件并给兰舍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相关部门和媒体,兰舍已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宁夏消协严重违反《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工作规范》的行为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提起投诉并一并提起行政复议(已将投诉资料及行政复议资料送往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2、针对宁夏消协在此事件中的一系列违规行为,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提起申诉(已将申诉资料寄往中国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3、对恶意诋毁、借机炒作的不良媒体准备提起民事诉讼(已向多家媒体发出《律师函》)。


    4、要求上述单位及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立即发文消除恶劣影响,并向我公司公开道歉,否则我方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通过法律手段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兰舍欢迎广大检测机构和消费者对我司产品的监督和检测,参观兰舍工厂和CNAS实验室,年后将就此事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欢迎相关记者朋友前来采访。





兰舍硅藻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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